于是一身轻松的宋安慢慢踱着步回家,算是消食。
其实这本书里描写的地方真的很小。主要是以林屿上的大学为中心,一边是余念云打工的咖啡厅,一边是她和林屿住的别墅区。
小得不行。
宋安从咖啡厅到家最多四十分钟,绕个小路就是半小时。
走在路上,对一切都格外熟悉的宋安瞧见了一家正在施工的店面。以前这里是卖粉的,羊肉粉和牛肉粉是她的最爱,没事就来搓一顿。
突然被拆让她有些心堵,祈求只是这家店有钱了,准备搞装修。
回到家,看见门口她今早开出去的那辆跑车,驾驶室早就没人了。于是宋安打电话给家里雇佣的司机。
“麻烦把家门口的那辆跑车拉去里里外外洗一遍,谢谢。”
日子平静地过了两天,这两天宋安没去找林屿,她正在准备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。再不疯狂就没机会了。
虽然原书中林屿没有动宋家,可是她宋安不是个安生的主,再让她当舔狗七年,她真的得疯。
为了哪天她和林屿翻脸时更有底气,从七岁知道自己逃不开林屿开始,宋安一直在学金融和管理,背地里没少收集林家的黑料。
要不是怕林屿的主角光环,宋安早就把林屿踹到一边去了。
这些年来,事实证明林屿的男主光环真的很强大,让宋安不得不小心谨慎。
好在现在有余念云牵扯住林屿,她去旅游一下也算正常。前提是她得因为撞见这俩人亲密,然后气哭了,才决定去旅游。
在她的记忆里,林屿遇见女主的第三天,好像和兄弟在酒吧喝酒时遇见了打工的余念云。最后喝醉的男主亲了女主。
看看这千篇一律的故事情节,看看无处不在的打工女主,宋安真想给作者鼓个掌。毕竟对于现在的宋安来说真是好消息。
宋安正在写歌词,她已经发布了两首歌,小有名气。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,抬起头时脖子有些酸。她拿起被静音的手机看了眼,给发来消息的章和惠回消息。
章和惠:林屿已经到了。
章和惠:他俩见面了,你搁哪呢?快来!
宋安:别急,马上到。
宋安开着跑车,嘴角带笑准备去看好戏。而这时,她拨打了方一梓的电话。
方一梓接起电话的时间有些慢,应该是在出包间。
方一梓:“安姐,怎么了?”
“你在哪?”
方一梓从来不会欺骗宋安,于是老老实实回答:“和林屿在故乐酒吧喝酒,你要来吗?”
“来。”不来是傻子。
等她到了酒吧,按着方一梓发来的信息,径直走上三楼,等到埋伏在里面章和惠发来OK的手势,宋安立马推开第二间包间。
一秒没差,林屿的唇刚印在余念云的唇上。
宋安掐了自己一把,眼眶里顿时堆积起眼泪。而这时,反应过来的余念云一巴掌甩在林屿的脸上。
好大一出戏,打得漂亮,她喜欢。
章和惠也看得很开心,唇角微勾。章和惠是唯一一个知道宋安真面目的人,也是最想林屿被报复的人。章家几乎被林屿搞得家破人亡,章和惠不得不讨好林屿,这才能和他们一起出来喝酒。
林屿抓住了余念云的手腕,眼里好像要喷火。见林屿一点没注意她,宋安不得不放开手里握住的酒,酒瓶落地,摔得四分五裂。